汤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咨询中!打算来汤原县投资的老板,您想了解汤原县的哪些信息?工业用地信息、厂房租购价格、注册公司流程、招商引资政策、地方产业规划、自然地理环境、自然资源禀赋、社会经济环境、区位交通优势等信息,欢迎致电:400-116-9096
汤原县面积3230平方千米。总人口27万人(2004年)。县人民政府驻汤原镇。邮编:154700。代码:230828。区号:0454。拼音:tangyuanxian。行政区划汤原县辖4个镇、6个乡(其中1个民族乡):香兰镇、鹤立镇、竹帘镇、汤原镇、汤旺朝鲜族乡、胜利乡、吉祥乡、振兴乡、太平川乡、永发乡。县境内有:鹤立林业局、香兰监狱、汤原农场、梧桐河农场。历史沿革汤原县,以汤旺河得名。汤旺河,史称“土温水”、“屯河”、“桃温水”,谐音为“屯”,清末称“吞河”、“汤旺河”。汤旺,一说满语意为“岛子“,一说满语为“晨光”之意。设治时因地处汤旺河平原,故以“汤原”名县。周属肃慎,汉属靺貊,唐属黑水靺鞨,辽为女真五国部盆奴里地,金属蒲峪路屯河猛安,元初为辽阳行省开元路,中叶以后属水达达路桃温万户府,明属奴儿干都司屯河卫。清代前期,归黑龙江将军辖区呼兰城守尉管辖;中叶以后,改归吉林将军辖区三姓副都统管辖。1904年8月(清光绪三十年七月),于汤旺河荒段设立汤旺河荒务行局,出放官荒,招户开垦。1905年12月24日(清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),奉旨于汤旺河设置汤原县。初隶吉林省依兰府,1908年6月(清光绪三十四年五月)改归黑龙江省兴东兵备道管辖。中华民国成立后,1912年6月,裁撤兴东道,直隶黑龙江省。1914年6月,划归绥兰道管辖。1929年2月,撤销道的建制,直属黑龙江省。东北沦陷后,初隶黑龙江省,1934年12月改隶三江省管辖。1939年6月,将格节河、青黑山线以东地区划归新设置的鹤立县管辖。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隶属合江省管辖。1948年初,将舒乐河乡划归依兰县。同年10月,撤销鹤立县,并入汤原县。1949年5月,撤销合江省,改隶松江省管辖。1952年10月,将汤原县第五区(南岔)划出,设置伊春县。1954年8月,松、黑两省合并后,隶属合江专区管辖。1957年3月和11月,分两次将峻德、永发、吉祥、振兴4个乡划给鹤岗市。1959年1月,又将裕德乡和鹤立镇划归鹤岗市。1964年5月30日,国务院批准,将鹤岗市所属的鹤立镇和吉祥、裕德、永发、振兴4个公社,以及梧桐河、鹤立河、伏尔基河3个农场划归汤原县管辖。1985年1月1日,正式撤销合江地区,划归佳木斯市领导。1992年,汤原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,三江平原西部,松花江中游北岸。北抵鹤岗市,东北与萝北县接壤,东、南与桦川县、佳木斯市、依兰县毗连,西邻伊春市。全县总面积4051平方公里。全县共辖5镇、11乡。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3.1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9.5万人;朝鲜、满、回、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8%。县政府驻地汤原镇。(以上摘自《黑龙江省志·地名录》)鹤立县位于黑龙江省汤原县境东部。伪满始设县的建制,隶属三江省管辖。鹤立县,以鹤立河得名。清末,黑龙江总督、巡抚曾奏请于鹤立冈设置鹤冈县,隶属兴东道。虽拟“即设”,但人口稀少,未能成行。中华民国年间,鹤岗农、商代表联名呈请要求将“汤原之鹤岗镇分区设治”,黑龙江省政府以“库储空乏”,令复“暂从缓议”。东北沦陷后,1939年6月1日,伪满公布,“以三江省汤原县及萝北县区域之一部,设置鹤立县”,伪县公署驻鹤立镇,隶属三江省。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划归合江省管辖。1945年12月,经合江省政府批准,将鹤立县所属兴山镇划出改设兴山市,由鹤立县领导。1946年4月,兴山市改由合江省管辖。同年9月,复将兴山市改由鹤立县领导。1947年2月,合江省政府于鹤立镇设立第四专员公署,将鹤立县及兴山市同时划归第四专区管辖。同年7月,撤销第四专区,鹤立县改由合江省管辖。1948年10月1日,合江省政府发布《布告》,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,将汤原、鹤立两县合并为汤原县。(以上摘自《黑龙江省志·地名录》)旧名三合屯,土名汤旺河。汤原之名是于清光绪三十三年设县时采用的名称。其来源于境内的汤旺河。场旺河金代为上温水、陶温水,元代为桃温水,明代为吞河,上述皆为一音之转,即满语“晨光”之意。又因汤旺河流域千里平原,故名汤原。此地许多资料记载,古时无籍可考,按其沿革而论,只不过数十年的历史。但《黑龙江志稿》记载:汤原县地周以前属肃慎地;战国属貉地;汉属秽地;后汉至晋为扶余国的属地;后魏、北齐归勿吉;隋唐属靺鞨黑水部;辽属五国部中之一的盆奴里国旋属汤河兵马司及五国节度使;金代归属屯河猛安;元为斡赤斤分地属桃温军民万户府管辖;明属奴儿干都司统辖,并设置屯(一作吞)河卫、扎里卫;清时属黑龙江管辖,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设垦务局,归属巴彦州;三十三年(1907年)设县,这时的县尚未独立出来,仍隶属于巴彦州。宣统元年(1909年)才开始成为独立的行政区域;民国三年(1914年)六月划属黑龙江省绥兰道;民国十八年(1929年)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,废道制,县直接归省管辖,汤原直隶于黑龙江省,为三等县;伪满大同元年(1932年)公布了省公署官制,确立东北为五省,汤原仍隶属黑龙江省,为丙类县;康德元年(1934年)十二月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,划东北为十四省,本县划属三江省;在此后的历次地方行政机构改革中,均隶属于三江省;直至东北光复后,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,将伪省合并为九省,汤原划属合江省管辖,全国解放后,恢复东三省,又划归黑龙江省。?年,汤原县辖:汤原镇、香兰镇、鹤立镇、竹帘乡、汤旺朝鲜族乡、黑金河乡、永发乡、裕德乡、吉祥乡、振兴乡、太平川乡、胜利乡、正阳乡。2000年,汤原县辖4个镇、9个乡。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:全县总人口228405人,其中各乡镇人口(人):汤原镇42177鹤立镇20168香兰镇26957竹帘镇12996正阳乡16436胜利乡12826黑金河乡5318太平川乡8023吉祥乡14499振兴乡10640永发乡7956裕德乡9464汤旺乡8527省鹤立林业局虚拟镇10644省香兰监狱虚拟乡6615省汤原农场虚拟乡5249省梧桐河农场虚拟乡9910
汤原县面积3230平方千米。总人口27万人(2004年)。县人民政府驻汤原镇。邮编:154700。代码:230828。区号:0454。拼音:tangyuanxian。行政区划汤原县辖4个镇、6个乡(其中1个民族乡):香兰镇、鹤立镇、竹帘镇、汤原镇、汤旺朝鲜族乡、胜利乡、吉祥乡、振兴乡、太平川乡、永发乡。县境内有:鹤立林业局、香兰监狱、汤原农场、梧桐河农场。历史沿革汤原县,以汤旺河得名。汤旺河,史称“土温水”、“屯河”、“桃温水”,谐音为“屯”,清末称“吞河”、“汤旺河”。汤旺,一说满语意为“岛子“,一说满语为“晨光”之意。设治时因地处汤旺河平原,故以“汤原”名县。周属肃慎,汉属靺貊,唐属黑水靺鞨,辽为女真五国部盆奴里地,金属蒲峪路屯河猛安,元初为辽阳行省开元路,中叶以后属水达达路桃温万户府,明属奴儿干都司屯河卫。清代前期,归黑龙江将军辖区呼兰城守尉管辖;中叶以后,改归吉林将军辖区三姓副都统管辖。1904年8月(清光绪三十年七月),于汤旺河荒段设立汤旺河荒务行局,出放官荒,招户开垦。1905年12月24日(清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),奉旨于汤旺河设置汤原县。初隶吉林省依兰府,1908年6月(清光绪三十四年五月)改归黑龙江省兴东兵备道管辖。中华民国成立后,1912年6月,裁撤兴东道,直隶黑龙江省。1914年6月,划归绥兰道管辖。1929年2月,撤销道的建制,直属黑龙江省。东北沦陷后,初隶黑龙江省,1934年12月改隶三江省管辖。1939年6月,将格节河、青黑山线以东地区划归新设置的鹤立县管辖。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隶属合江省管辖。1948年初,将舒乐河乡划归依兰县。同年10月,撤销鹤立县,并入汤原县。1949年5月,撤销合江省,改隶松江省管辖。1952年10月,将汤原县第五区(南岔)划出,设置伊春县。1954年8月,松、黑两省合并后,隶属合江专区管辖。1957年3月和11月,分两次将峻德、永发、吉祥、振兴4个乡划给鹤岗市。1959年1月,又将裕德乡和鹤立镇划归鹤岗市。1964年5月30日,国务院批准,将鹤岗市所属的鹤立镇和吉祥、裕德、永发、振兴4个公社,以及梧桐河、鹤立河、伏尔基河3个农场划归汤原县管辖。1985年1月1日,正式撤销合江地区,划归佳木斯市领导。1992年,汤原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,三江平原西部,松花江中游北岸。北抵鹤岗市,东北与萝北县接壤,东、南与桦川县、佳木斯市、依兰县毗连,西邻伊春市。全县总面积4051平方公里。全县共辖5镇、11乡。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33.1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9.5万人;朝鲜、满、回、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8%。县政府驻地汤原镇。(以上摘自《黑龙江省志·地名录》)鹤立县位于黑龙江省汤原县境东部。伪满始设县的建制,隶属三江省管辖。鹤立县,以鹤立河得名。清末,黑龙江总督、巡抚曾奏请于鹤立冈设置鹤冈县,隶属兴东道。虽拟“即设”,但人口稀少,未能成行。中华民国年间,鹤岗农、商代表联名呈请要求将“汤原之鹤岗镇分区设治”,黑龙江省政府以“库储空乏”,令复“暂从缓议”。东北沦陷后,1939年6月1日,伪满公布,“以三江省汤原县及萝北县区域之一部,设置鹤立县”,伪县公署驻鹤立镇,隶属三江省。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划归合江省管辖。1945年12月,经合江省政府批准,将鹤立县所属兴山镇划出改设兴山市,由鹤立县领导。1946年4月,兴山市改由合江省管辖。同年9月,复将兴山市改由鹤立县领导。1947年2月,合江省政府于鹤立镇设立第四专员公署,将鹤立县及兴山市同时划归第四专区管辖。同年7月,撤销第四专区,鹤立县改由合江省管辖。1948年10月1日,合江省政府发布《布告》,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,将汤原、鹤立两县合并为汤原县。(以上摘自《黑龙江省志·地名录》)旧名三合屯,土名汤旺河。汤原之名是于清光绪三十三年设县时采用的名称。其来源于境内的汤旺河。场旺河金代为上温水、陶温水,元代为桃温水,明代为吞河,上述皆为一音之转,即满语“晨光”之意。又因汤旺河流域千里平原,故名汤原。此地许多资料记载,古时无籍可考,按其沿革而论,只不过数十年的历史。但《黑龙江志稿》记载:汤原县地周以前属肃慎地;战国属貉地;汉属秽地;后汉至晋为扶余国的属地;后魏、北齐归勿吉;隋唐属靺鞨黑水部;辽属五国部中之一的盆奴里国旋属汤河兵马司及五国节度使;金代归属屯河猛安;元为斡赤斤分地属桃温军民万户府管辖;明属奴儿干都司统辖,并设置屯(一作吞)河卫、扎里卫;清时属黑龙江管辖,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设垦务局,归属巴彦州;三十三年(1907年)设县,这时的县尚未独立出来,仍隶属于巴彦州。宣统元年(1909年)才开始成为独立的行政区域;民国三年(1914年)六月划属黑龙江省绥兰道;民国十八年(1929年)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,废道制,县直接归省管辖,汤原直隶于黑龙江省,为三等县;伪满大同元年(1932年)公布了省公署官制,确立东北为五省,汤原仍隶属黑龙江省,为丙类县;康德元年(1934年)十二月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,划东北为十四省,本县划属三江省;在此后的历次地方行政机构改革中,均隶属于三江省;直至东北光复后,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,将伪省合并为九省,汤原划属合江省管辖,全国解放后,恢复东三省,又划归黑龙江省。?年,汤原县辖:汤原镇、香兰镇、鹤立镇、竹帘乡、汤旺朝鲜族乡、黑金河乡、永发乡、裕德乡、吉祥乡、振兴乡、太平川乡、胜利乡、正阳乡。2000年,汤原县辖4个镇、9个乡。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:全县总人口228405人,其中各乡镇人口(人):汤原镇42177鹤立镇20168香兰镇26957竹帘镇12996正阳乡16436胜利乡12826黑金河乡5318太平川乡8023吉祥乡14499振兴乡10640永发乡7956裕德乡9464汤旺乡8527省鹤立林业局虚拟镇10644省香兰监狱虚拟乡6615省汤原农场虚拟乡5249省梧桐河农场虚拟乡99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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